我国居民个人境外所得应纳税额应按中国国内税法的相关规定计算,在计算抵免限额时采取“分国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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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居民个人境外所得应纳税额应按中国国内税法的相关规定计算,在计算抵免限额时采取“分国不分?

境外个人所得税抵免有哪些规定

个人所得税征税内容

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计算方法:

1.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3.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个人所得税境外已纳税额的扣除是如何规定的

纳税人从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额。但不得扣除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如果:纳税人在境外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低于规定计算出的该国家或地区扣除限额,应当在中国缴纳差额部分的税款;超过该国家或地区扣除限额的,超过部分不得在本纳税年度中扣除,但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的该国家或地区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补扣期最长不超过5年。

2.个人所得税对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是怎样规定的?

1工资薪金:(5000-4800)*0.5=10

股票、红利:(3000+14000)*0.2=3400

财产转让所得:(130000-80000-5000)*0.2=9000

外籍专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0+3400+9000=12410

2个人所得税对境外税额实行分国分项的的抵免法,超过的部分可以结转以后5内抵免

3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

个人取得境外收入怎样申报缴纳个所税

一、有关抵免境外己纳所得税额的规定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考题·判断题】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外的应税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在抵免限额范围内从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之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2011年中级职称考题)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企业取得境外所得计税时的抵免。

  1.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中国境外税收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缴纳并已经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

  2.抵免限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该抵免限额应当分国(地区)不分项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

  上述公式中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的税率,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为《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25%。

  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计算的当期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小于零的,应以零计算当期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其当期境外所得税的抵免限额也为零。

  3.所谓5个年度,是指从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已经在中国境外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当年的次年起连续5个纳税年度。

  【例题·单选题】某企业2009年度境内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全年已预缴税款25万元,来源于境外某国税前所得100万元,境外实纳税款20万元,该企业当年汇算清缴应补的税款为( )。

  A.10万元

   B.12万元

   C.30万元

   D.79万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汇算清缴方式下企业所得税的计算。该企业汇总纳税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200+100)×25%=75(万元),境外已纳税款扣除限额=(200+100)×25%×100÷(200+100)=25(万元),境外实纳税额20万元,可全额扣除。境内已预缴25万元,则汇总纳税应纳所得税额=75-20-25=30(万元)。

  二、有关抵免境外负担所得税额的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该法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三、有关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的专门规定

  居民企业以及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以下统称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应在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