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酬所得的征税问题有些啥? 稿酬个税最新税法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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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酬所得的征税问题有些啥?稿酬个税最新税法举例

稿酬的税收如何计算

我国的税法规定,对于稿费或版税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其税率规定为:稿酬所得适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的计算方法如下:

  每次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1-30%)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4000)-800

  每次收入额(>4000)×(1-20%)

  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但由税务机关查出,扣缴义务人补扣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不向扣缴义务人支付手续费。

  此外,本税征收适用残疾人、烈属、孤老、伤残军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对持区、县以上民政部门、残联有效证件的烈属、伤残军人、孤老人员和残疾人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可减征30%的个人所得税。

  每次取得的收入按如下规定确定:

  (1)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稿酬所得,则可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按分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为一次,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在其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所得,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所得,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3)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此外,如果读者朋友还是不太明白的话,不妨参照如下更为白话的公式来进行计算:

  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

  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

  例:某人因一篇小说出版,获稿费20000元,后又取得加印又得稿费10000元。

  第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1-20%)×20%×(1-30%)=2240(元)

  第二次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10000)×(1-20%)×20%×(1-30%)-2240=1120

国家规定个人稿费的纳税

1. 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 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因此,稿酬所得项目应交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1.一次收入在4 000元及其以下的:

应交个人所得税 = (稿酬收入 - 800) * 20% * (1 - 30%) = (稿酬收入 - 800) * 14%

2.一次收入在4 000元以上的:

应交个人所得税 = 稿酬收入 * (1 - 20%) * 20% * (1 - 30%) = 稿酬收入 * 11.2%

关于稿费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稿酬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稿酬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

计算公式:

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减除费用

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注:稿酬所得归属综合所得,需经过减除或减征后,再进行综合征税。

扩展资料

举例说明

1、张某出书一本,获得200000元稿酬,则:

纳入到综合征税中的稿酬所得=200000元×80%(减除20%的费用)×70%=112000元。

2、刘某2019年工资收入100000元,稿酬收入200000元,则:

应纳税所得额=100000元工资所得+200000元稿酬所得×80%(减除20%的费用)×70%-6万元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法律规定的其他扣除。

注:应纳税所得额再按照3%至45%超额累进税率征税。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稿酬所得

稿费需要交税吗?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额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1)每次收入4000元以下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每次收入×20%

(3)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加成税额

(4)稿酬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