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包住,我带了朋友进住,老板口头答应了 但我辞职后却收我朋友住宿费来威胁我这样合理吗?

1999℃ JIMMIE

公司包住,我带了朋友进住,老板口头答应了 但我辞职后却收我朋友住宿费来威胁我这样合理吗?

我辞工了,老板口头答应,我写辞工书他也收了,现在还有几天到期了,我去跟他提了下我辞工还有几天到期,可老板现在说他什么时候答应我辞工了,还说什么时候有收的辞工书,这样是不是有侵犯我的权利了,听厂里一些老员工说 要老板签字才算是辞工成功 第一次听说这样的

这种直接侵犯了个人自由权,,你可以申请法律的帮助

实习期间因为家里有事情离职了,老板口头答应,可是拿工资时老板却以没有交辞职报告为由不支付工资怎么办

不管是实习期还是在工作期间,如果你离职先向公司辞职,办理交接了的,企业是没有任何理由扣压你的工资的。只要你能证明你是在哪里上了班的就行。如果他不承认,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的。

公司口头答应辞职后给一定的补偿,相信了公司,自己写了辞职报告。公司又翻脸了。怎么办?谢谢

如果公司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那么你自己提出辞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后要吸取经验教训,口头约定的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你应当先让用人单位签订好经济补偿协议,然后你再提出辞职或者让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我向公司辞职,公司也口头答应了 但是工资缺迟迟拖欠不发,一开始还说发,后来就不发,说要给我一个教训

建议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除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克扣工资及加班费外,还可以要求补交社保或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