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频频出错,老板已经对我很不满意,主动离职还是等老板开除? 领导试用期对自己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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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频频出错,老板已经对我很不满意,主动离职还是等老板开除?领导试用期对自己不满意

工作还在试用期,老板对我的表现不满意,有可能辞退我

1、首先要了解为什么对你不满意。了解的渠道有多种多样,比如向同事询问,或者向老板直接询问。

2、了解老板需要什么样的人,你是否可能做到老板的要求。

3、如果老板的不满意已经是事实,无法解释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弥补,那么要让老板看见你的努力和学习,要让老板知道你有学习的能力,并且能很快的适应工作。

4、你给的资料太少,太笼统。说实话,这不是一个好问题。

试用期内被领导点名说不满意,要不要辞职?

你觉得呢?我倒是建议你继续学习一阵子,只要公司没辞退你,你就继续做。工作怎么会没有困难呢?逢难就退,迟早无路可退。

就算从经济角度来说,公司辞退你,要补偿你,你主动离职,那就只有工资了。

而且,既然有了对照组,你就找出自己和那个同事的差别,提高绘图能力,锻炼动手能力,学到了本事,去哪里都不怕。

领导不满意我,试用期想让我主动辞职,我该怎么办,说是为我好,真的吗?

1.找领导好好谈谈,询问自己工作中的不足,仔细分析,如果确实有,短期内能够改正,就再请求机会,如果短期内无法改正,就离职就是了;2.确定自己的工作时间,不要被别人白白用了几个月劳动力,如果工作了超过一个月,最好商议工资;3.好好努力,此地不留人自有留人处。

试用期不合格是自己辞职还是厂方辞退

试用期不合格是厂方辞退。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考察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的期限。试用期内,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不适合自己,提前3天通知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招录职工,应当对岗位有知识文化、技术水平、身体状况、思想品质的具体要求,这些要求应当在招录职工时明示,在试用期间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和评价,并有客观记录。在试用期内,经考核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者合同。因此解除合同,按出勤结清工资既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