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他人做错事,而对其进行侮辱或殴打,能否因此减轻责任? 员工犯错罚款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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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他人做错事,而对其进行侮辱或殴打,能否因此减轻责任?员工犯错罚款合法吗

因辱骂他人而被欧打,施暴者会不会受到法律制裁?施暴者应该负怎样的法律责任?

辱骂他人是不对的,但被辱骂人应当采取正当措施来维护合法权益,不能以暴力殴打等非法手段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施暴者造成对方轻伤以上伤害,应追究期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并附带民事赔偿。如果施暴者未造成对方轻伤以上伤害,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并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规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被人言语侮辱后愤而打人法律是否支持?

君子动手不动口,你已然违法,打人是不对的。

他骂你们,他也违法,你可以告他恶意中伤他人,造成他人精神损伤。

语言侮辱你他就是犯法了,这叫侮辱罪,诽谤罪,诽谤是常见的字眼吧。你可以告他,你要是打他你也违法了,这很明显就不是正当防卫,多看看法律节目。

什么是正当防卫?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例如:别人骂我几句,骂得很凶,我就要杀了他,这是不是叫正当防卫?显然是不可能的?

但是正当防卫是有法律范围的,不是说他打了你,你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给他回击,并故意将其打成伤残或致死,你还是要负刑事责任的,这就不是正当防卫,而是防卫过当了?这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当然本人是个懂法的公民,并不是律师,我是信佛的,对于人命皆视一物,不可易伤其性命,由他去吧,放他一马未必是坏事?得饶人处且饶人吧!你可以多看看法律性质的节目,对你或许有帮助。

还有,本人从不提供纸上谈兵的答案,这纯粹属于参考资料,并不是让你采纳的,请尊重本人的答案,尊重自己的言行,不要随意加以他言。

不然我告你恐吓。

由于对方非礼别人而遭到殴打,难道对方就没有责任吗

一、首先把北岛先生的这句诗送给你: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

  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二、耍流氓是最卑鄙无耻的。现在让全国人民共同鄙视流氓3分钟。

  三、我国在1997年10月1日的新刑法颁布后,取消了原来刑法中的“流氓罪”,以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侮辱妇女罪、猥亵妇女罪等取而代之。所以,你朋友不能以“流氓罪”告对方的。最多只能以侮辱妇女罪或猥亵妇女罪来告他。

  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7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此款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对方告你的朋友对她构成故意伤害,这是需要证据的。所需要的最基本的证据有:

  1.伤情鉴定结论(不但要证明伤情,并且要证明伤情与违法行为的直接因果关系)

  2.证人证言

  3.犯罪嫌疑人供述

  4.被害人陈述

  想一想,对方除了证据4是可以提供的外,其他的证据他们是很难得到的了。如果你的朋友没有殴打到她,就叫你的朋友千万别承认殴打到她。 如果证据不足,故意伤害罪就是没法认定的了。要知道,现在认定一个人的罪名,可比以前严格多了。即使明知是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是,如果证据不足,也不能对其定罪。这叫“疑罪从无”。、、、所以,你们动一下脑仔细想想,认真应付一下,就是没法认定你的朋友构成故意伤害罪的了。

  四.附带的民事诉讼,是以刑事判决为先决条件的。本案中,如果无法认定你的朋友构成故意伤害,无法认定对方的伤是因为你的朋友殴打所致的,那么,对方就无法向你的朋友索赔的啦。

  五、如果她的伤真的是你的朋友殴打所致,那么,他就要负责赔偿医疗费等的民事责任了。即使对方是过错在先,但是,你的朋友也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了。

  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

  本案是因对方的流氓行为所引发的,因此,依照法律,可以减轻你朋友的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1条“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是否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被侵权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让侵权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有失公允。因此,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侵权人可以以被侵权人的过错为由进行抗辩,要求减轻自己的侵权责任,主要是减少损害赔偿的数额。第一,被侵权人对于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当然可以作为侵权人的抗辩事由。侵权人可以据此要求减少自己的损害赔偿数额。第二,侵权人进行抗辩并提供证据后,法院应当考虑侵权人的主张,在有证据证明被侵权人也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应当减少侵权人的损害赔偿额。第三,从理论上讲,抗辩事由不仅包括免除责任的情形,也包括减轻责任的情形。而被侵权人对于损害发生的过错,属于减轻侵权人责任的情形。第四,侵权人没有以被侵权人的过错为由进行抗辩,并不妨碍法院在确定损害赔偿额时主动考虑被侵权人过错的情形,即法院可以斟酌被侵权人的过错程度,确定减少损害赔偿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