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消费者权益侵犯了应该怎么办? 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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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消费者权益侵犯了应该怎么办?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

当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

消费者的权利包括以下几种:

1、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否则,造成损失,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予以赔偿。

2、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收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经营者在交易中若隐瞒真实情况,作虚假表示,就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一旦发生争议,经营者有义务向消费者介绍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如造成损失,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予以赔偿。

3、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选择商品和服务的行为是自愿的,主动权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有权要求经营者介绍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知识,以便作出购买或接受服务的决定。一些营业员对不购买或不中意所选择商品的顾客进行冷嘲热讽、态度蛮横,是不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的表现,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4、公平交易利: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 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求偿权:消费者因购买和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由于经营者的过失或故意,可能会使人身权或财产权受到侵害。这里的人身权包括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等,财产损害则包括直接的财产损失和间接的财产损失。因此,对于商品的购买者、商品的使用者、接受服务者以及在别人购买和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过程中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其他入而言,只要其人身、财产损害是因购买或使用商品及接受服务而引起的,都享有求偿权。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或服务者均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不论其是否有过错。除非是出于受害者自己的过错,如违反使用说明而造成的损害,则商品的制造者、销售者不承担责任。

按照法律规定,消费者除因人身或财产的损害而要求获得赔偿损失这一最基本、最常见的方式之外,还可以要求其他多种民事责任承担方式,如修理、重做、更换、恢复原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获得知识的权利: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知识的权利。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6、消费者获得有关知识的权利,是获得他权利的重要保障。所谓消费方面的知识,主要包括①有关消费态度的知识,这有利于消费者科学地指导自己的消费行为②有关商品和服务的基本知识,这有利于消费者根据有关知识买到自己满意的商品或接受到使自己满意的服务;③有关市场的基本知识;这有利于消费者在纷繁的市场信息面前,指导自己作出正确的消费选择。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主要是指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以及消费者与经营发生争议时的解决途径等方面的知识。只有这样,才能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比较充分.合理的保障。

7、受尊重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人格尊严是公民人身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宪法对公民人格尊严不可侵犯有明确规定。因此,尊重消费者在生活消费活动中的人格尊严是消费者享有的最起码的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加以污辱和诽谤。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利包括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对于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的行为,法律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民事制裁。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予以刑事制裁。另外,保护少数民族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至关重要的。

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或服务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当发生了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时,消费者有权向有关部门检举和控告,这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重要防范措施,以便使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得到制止,达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目的。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监督,主要是指对于从事消费者保护工作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如有违法失职行为,消费者有权检举和控告,并且有权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缺点提出批评,对改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建议。

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如何来维护?

找消费者协会进行威权

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为了保障消费者获得赔偿权的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在不同情况下,消费者应向谁要求赔偿做了具体规定:(一)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这里规定的是商业先行赔偿的原则:(二)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仅向销售者追偿;

(三)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四)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五)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六)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姓名、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七)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

当消费者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因此,如果消费者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上述五项规定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