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的行政处罚法 关于行政处罚的执行

3700℃ 沛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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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两年内发现了怎么规定

《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1.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就是说法律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但给予行政处罚”的意思.一些.

原来的行政处罚法 关于行政处罚的执行

以前的行政处罚决定存在问题,要重新做出行政处罚,应该如何办理?

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级机关提请复议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三十二条.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要求,为了保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要求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处罚前,先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其违法行为,处罚依据,依据管理相对人享有的.

行政处罚法有没有当时罚款已交过几年后再补交罚款这一条.

你的描述逻辑不太好,但是明白你的意思,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事实,不得给与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这里的两次以上,指的是比如你违反了森林.

十年前的事情2014年下的行政处罚合法么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行政处罚法》中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

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书送达当事人.

行政处罚法作出5年后还能否执行

交警部门在09年作出吊销驾驶证的决定生效之时,就视为已经执行了该处罚决定,某甲的驾驶证在当时就已经被吊销,失去了驾驶机动车资格,不存在现在是否执行的问题. 至于某甲回到原籍办理补证及换证的问题,是利用两地行政机关处罚信息不互通的漏洞或者未及时送达处罚信息的疏忽,明知其驾驶证已被吊销仍违法办理补证换证,其补办和换领的驾驶证无效,公安发现后会撤销该证,撤销该证并不是在执行09年的吊销决定,而是因为吊销后.

行政处罚概述和基本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23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任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这是行政处罚关于实施行政处罚必须首先纠正违法行为原则的具体规定.也叫消除危险性原则. 危险属性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主要是指违法行为可能带来的尚未成为客观存在的危害事实或后果.违法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危害后果一般表现为两种情形,一种是已成为客观存在的危害后果,另一种是尚未成为客观存在的危后果,但这种后果按常理.

行政处罚法三大原则是什么

行政处罚法三大原则: 一是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即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定依据,没有法定依据不能行政处罚; 二是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三是行政机关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即无效.

行政处罚法定原则

行政处罚法定原则如下: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这就是行政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处罚最重要的原则,也是依法对行政处罚提出的根本要求.它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含义: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定的依.

这篇文章到这里就已经结束了,希望对哥哥们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