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公司没有明文规定下班不能逗留,结果我下班逗留被扣工资,事后才新加了下班逗留处罚这个规定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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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公司没有明文规定下班不能逗留,结果我下班逗留被扣工资,事后才新加了下班逗留处罚这个规定合法吗?

员工请求提前下班,但是管理员不同意,员工下班了还被扣钱工资了.合理吗?

每个公司都有规定,否则早退现象没有办法控制了。关键在于员工提前下班的理由是不是合理的,比如生病无法坚持、赶火车等不可拖延的事情,管理人员应该酌情处理。也有员工说我饿了、我心情不好等等,这些我也遇到过,这样扣款合情合理

公司事先没有给出扣工资理由就私自扣员工工资,事后给出理由,且理由员工并不同意,公司是否存在违法?

用人单位对履行了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劳动者,应当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的的工资获得权和使用权受法律的保护。

工资不得随意扣除,企业不得将扣发工资作为处理职工的一种处罚性手段。

不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则构成劳动法“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是依照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应受处罚的行为。

据劳动合同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且支付令能够送达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公司规定上下班忘记打卡要扣除当天工资时候合法?

公司有公司的规章制度,忘记打卡,我认为可以适当扣罚,但如果全天不计算工资,这就太严厉了。不过劳动者付出了劳动,企业得需支付工资这是肯定的。对于你这种情形,我认为公司不合理,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行,你可以向劳动部门提出诉讼,不过为了一天的工资而搞这么大,不值。

劳动者下班后有事不能回公司加班被罚款合法吗?

劳动者不加班罚款违法,但属于《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加班除外。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排除用人单位具有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知会主管和安排加班的管理人员即可。用人单位因为劳动者不加班罚款违法。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务院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