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时候工资是2200没签合同时候说的是七八千,我该相信吗? 私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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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时候工资是2200没签合同时候说的是七八千,我该相信吗?私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

谈工资的时候说是3200,合同上写的基本工资是2200,怎么回事,

一般面试上谈的工资是总收入,里面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加班工资,社保等等。很多公司都喜欢搞这种文字游戏,仔细看看合同上面的薪资是哪些。

我签合同的工资是2100.但实际工资是4700.但现在公司单方面辞退.说工资是2

1、工资以实际发放到手的总和为计算依据。

2、高达2600元的所谓社保是不成立的。

3、公司不依法缴纳社保是违法的,有权要求补缴。

4、单方面辞退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的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人力资源HR跟我说工资是6000,结果合同书上工资变成了2200..我还在试用期内,这样的工资合适吗?

用人单位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劳动合同上按约定的工资明确写明工资,否则用人单位可以按合同约定的2200缴纳社保、公积金,会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入职前谈好的薪资是7000,但是合同上写的是3200,问了HR说是3200是社保基数 然后合同上有

叫你不要签字的,都自己以为自己是大爷,这个社会除了事业单位之外,有几个公司是按照正常基数给你缴纳的,不信你去别的公司问问,我8500,基数2772。你要是因为基数没交满不考虑,那可能你半年都找不到工作。另外我想跟你说的是如果干了一个月,工资就给你发了3200,那你就走,你要知道,公司从招聘到入职再到入职培训,岗前培训,上岗后老员工带带,最后到你入职满一个月能独立,在你身上花的时间,精力,经济成本绝对不止3200,然后你跑了,没有公司愿意这么干。并且,如果是很不正规的公司,他们人事压根不知道添加补充协议。 来自职Q用户:吃不胖的小程程

如果HR事前交代清楚了,那就愿打愿挨,如果误导别人基本工资是7000骗人入职,然后不跟当事人商量擅自改基本工资为3200,我觉得公司对求职者也不是很尊重。

我春节后入职一家公司面试谈妥了工资是8000左右,但入职当天签合同的时候工资那一栏是空的。公司是有点名气的正经公司,所以我出于信任没有多想就签合同了,觉着可能入职的人多,HR太忙了事后会补填。结果一个月了也不见盖章的完整合同,后来我说我需要办一个证需要劳动合同人事才给我合同了。一看,基本工资4000多,其它算成各种补贴。看起来总数没差异,但加班工资和年底13薪的计算基数可是基本工资,计算起来都少一半。关键也没跟我提前说或商量就决定了,因为他们可能担心提前说了我不会入职。当下看到合同感觉被欺骗了,不过我表面上表情淡定,什么也没说,因为这时候说啥也没用,况且没找好下家,闹一顿除了一时爽又有何好处。企业文化是有一致性的,在一个地方耍心机,在其它地方也不一定会高尚。(比如这公司一开始肯给加班费后来又说不给,给我调休。一开始调休给得爽快,后来调休需要跟领导申请每次都要看眼色)现实很骨感,不去评判对错,只看个人能不能融入企业文化,合不合适。该工作的时候我就努力工作,但对公司的信任和忠诚是不存在的。当我找到适合我的公司,或者没找到,都有可能随时辞职。 来自职Q用户:匿名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