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因果皆如梦幻 万千法门同归方寸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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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烦恼业障本来空寂,一切因果皆如梦幻,无三界可出,无菩提可求.人.

你好! 我们的烦恼、业障本来是空寂的,就像浮云,终有散的时候,散尽则空.一切世界上的因缘、因果,其实是人在做梦,在梦中认为一切是真实的,醒来后,一切都没有了.如来随顺觉性是看一切平等,没有所谓的轮回和解脱轮回,幻象和真如是同一件东西,所以就没有执着,在什么地方都心安理得.人或非人,本性都是平等的.大道包容一切、无比广大,只有绝思绝虑,方能体会大道. 如有疑问,请追问.

一切因果皆如梦幻 万千法门同归方寸出处

一切有为法皆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这是什么意思

.《金刚经》末尾有“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意思是万事万物皆如梦幻泡影,此刻有彼刻无的无常啊.只有深入观想其无常,心才放得下,才不会生烦恼,才不妄想.

"一切皆为法,如梦幻泡影. 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世间一切有为法(器世界,心世界,世间法世界),无常变化,时时短暂地存在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转眼即逝,缘起重来.故劝众生离一切相,不要过分执着于眼前世间的人事变化,情感财物的得失.破除我执,信心清净,直至明心见性,般若实相.阿弥陀佛!知难修习更难,境界现前,离开情绪的当今世上能有几人?----徐妄解

凡所有相,皆属虚妄,一切有为法,皆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凡所有相,皆属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意即你看到的世界万物,(其实万物也不能算是万物,姑且名叫万物),都是虚幻的不真实的,只是在你脑中的映射,只是你认为是那样的.金刚经最后的那个四句偈更绝,意即时间都是不存在的,只是一种人人都感觉不同的错觉.尤如黄梁美梦般,都是虚幻的. 个人理解,领悟靠自己.所谓说法者,无法可说.

一切有为法皆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是什么意思?回答简.

所有执着的东西(人、事、物)都如同做梦、泡影一样很快的过去,就像朝露、闪电一样,应该这样观想.

一切有为法 皆如梦幻泡影 如露亦如电 应作如是观是什么意思

1. 这四句是《金刚经》的精华所在.大义为:生老病死、贪富贵贱、士农工商、赤白. 3. “一切有为法 、皆如梦幻泡影 、如露亦如电 、应作如是观”这四句是《金刚经》.

世间一切繁华,皆如梦幻泡影什么意思?

一切有为法,皆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是金刚经语!繁华只是假有的众缘合和!有生当然就有灭!断灭论说人死后什么都没有,也错了!佛法上讲,人的第八识如来藏,不生不灭,不来不去!

一切皆是虚幻,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请问这是什么意思谢谢

大意:一切因缘所生的事物都是像梦等(六个比喻)一样非实有的,学者应该常作这样的观察.法:可以简单理解成一切的事物和现象,“法”是无所不包的,没有什么不.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当作如是观.美好的爱情,原来都是.

美好的爱情,原来都是虚幻?-----执我存在的情况下,爱情也不一定就是美好的.正确对待爱情,不执着的要死要活,因缘具足时也要珍惜它,逐缘、攀缘不对,逆缘也不对.但是如何看待爱情,人与人就不一样,也许是美好而且是同修同助,也许是冤家讨债不还不成,不会对待,爱情就绝不是美好的.既然来世一趟,就踏实的完成这次的任务吧.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是真实不虚的,但只有你明白道理后才不会提出这样的问题.这就是“应作”中那个“应”的意思.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什么意思?

大致意思是,一切有目的的、求回报的作为(大致这样)都有如梦幻泡影般不现实、像晨露闪电一样转瞬即逝,都是不可为、不该为的.我们应当持这样的观点. 个人感觉和道教无为很相似,也许就是大道同归吧. 其实万发皆如是,百人观则千法现,对万事万物都要有自己的感悟,才是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