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租房租期未到,口头告知解除。出租方未同意,导致租方到期合同约定逾期支付违约金,合理吗?

8443℃ BRENDAN

房屋租赁租房租期未到,口头告知解除。出租方未同意,导致租方到期合同约定逾期支付违约金,合理吗?

单位与个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作为出租方的单位因分立而造成经营权变化后,未到期合同如何理顺关系?

单位分立后,分立的单位对原单位的债权债务关系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一,单位分立,原单位权利义务由分立后的单位享有和承担;

四,原租赁合同对分立后的单位有约束力;

三,重新订立合同并非必须;

房屋租赁期间未到承租人提出解除合约,算不算违约

可以要求退房,不过已经付的先行支付的房费就要不回来,押金可以收回来,因为房屋毫无损坏且齐全。

租赁合同末到期,单方违约,违约赔偿有无界定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一、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了租房约定,需要严格实行约定。对于租金的支付也是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另外对方退租的是属于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以及实际损失赔偿,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

  二、1、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房屋租赁违约金也是如此。

  2、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二不同。

  三、(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四、违约金

  1、依不同标准,违约金可分为:

  (1)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

  (2)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赔偿性)违约金。合同法施行之前,中国的违约金制度兼容以上各种形态,合同法则做了全新的规定。

  2、根据现行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是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合同条款之一);

  (2)是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额损害赔偿金);

  (3)是对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约定(不同于一般合同义务)。

租房合同未到期违约怎么办?

根据合同法,合同期内:

出租方违约,双倍返还租房押金

承租方违约,租房押金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