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登记表算不算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能作为签劳动合同的依据吗?

7173℃ 何小红

你是因为什么事情跟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仲裁呢?劳动合同是用于保护劳动者,从法律的角度给予劳动者保护,并不能代表劳动关系的事实.如果是说员工登记表是劳动合同,那么要基本符合合同的几个要点,例如:要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个人认为员工登记表不能等同于劳动合同.员工登记表通常是员工信息的情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如果不服你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就该案件进行起诉,保护个人权利.

入职登记表算不算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能作为签劳动合同的依据吗?

不可以,因为劳动合同必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企业的入职登记表并没有注明上述条款,所以,是无法视同为劳动合同的

员工入职登记表(职工登记表)不是劳动合同,也不能代替劳动合同. 员工入职登记表是登记职工身份信息、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家庭主要成员的表格,用于用人单位掌握职工的基本情况.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过平等协商,订立的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书面协议.二者本质不同.

入职登记表算不算劳动合同

入职登记表算不算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能作为签劳动合同的依据吗?

不算的. 入职申请不算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

1入职申请表不属于劳动合同,但只要上面有公司领导签字就是你在公司工作的证明.另外没有为公司创造效益不是不支付工资的理由,7天试用期除外,如果是转正后辞退.

员工入职登记表(职工登记表)不是劳动合同,也不能代替劳动合同.员工入职登记表是登记职工身份信息、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家庭主要成员的表格,用于用人单位掌握职工的基本情况.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过平等协商,订立的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书面协议.二者本质不同.

入职表可以作为劳动合同吗

入职登记表算不算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能作为签劳动合同的依据吗?

1入职申请表不属于劳动合同,但只要上面有公司领导签字就是你在公司工作的证明.另外没有为公司创造效益不是不支付工资的理由,7天试用期除外,如果是转正后辞退.

个人简历不能代替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必须有法定的条款,《劳动合同法》有规定: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凡不具备这些法定条款的,都不是劳动合同.

员工入职登记表(职工登记表)不是劳动合同,也不能代替劳动合同.员工入职登记表是登记职工身份信息、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家庭主要成员的表格,用于用人单位掌握职工的基本情况.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过平等协商,订立的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书面协议.二者本质不同.

填了入职表没签劳动合同

入职登记表算不算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能作为签劳动合同的依据吗?

《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发放上月的工资是可以的,但是跨月就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

劳动者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一、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有补偿: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

就算公司倒闭清算,员工的工资也是最先清付的.没有入职登记表是没有法律效应的,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还得支付你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和入职表不同吗

1入职申请表不属于劳动合同,但只要上面有公司领导签字就是你在公司工作的证明.另外没有为公司创造效益不是不支付工资的理由,7天试用期除外,如果是转正后辞退.

员工入职登记表(职工登记表)不是劳动合同,也不能代替劳动合同.员工入职登记表是登记职工身份信息、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家庭主要成员的表格,用于用人单位掌握职工的基本情况.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过平等协商,订立的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书面协议.二者本质不同.

不算的. 入职申请不算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

入职说明书是劳动合同书吗

入职须知不算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不是,劳动合同是转正之后签的一般六个月为实习期,实习期通过后签的才是劳动合同入职签的属于就业协议